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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
来源:药学院 发布日期:2025/02/05 点击量:

实验教师工作职责

一 实验员要熟知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,定期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。

二 实验员负责建立健全本室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档案及帐物卡,定期核查,做到领用手续完备,帐帐相符,帐物卡相符。

三 实验员对本室实验仪器设备和材料要熟知性能,分类陈列、定期保养、定期维护。如发生损坏、丢失,要负责查明原因,并按照规定办理赔偿或补领手续。

四 对剧、麻、易燃易爆等危险用品的使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。

五 实验员要做好实验前有关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的准备工作,任课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实验,及时、正确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,保证实验顺利进行。

六 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保持实验室整洁,切实加强实验室防火、防水、防电、防盗意识,负责实验开设期间和结束后的安全(水、电、门、窗)检查工作,并作好记录。

七 其他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时,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。


实验室学生守则

一 学生上实验课,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,按时进入指定的实验室,不得迟到、早退,室内严禁喧哗、打闹。不准抽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扔纸屑杂物,不准随意动用室内设施。

二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仔细阅读指导书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、原理。

三 经指导教师同意后,方可动手实验。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,积极思考,认真记录各种数据,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。

四 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。

五 爱护仪器设备和室内设施,用前详细检查,用后整理就位,发现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。节约药品试剂和材料,不允许将任何公物带出实验室。

六 实验时若出现意外事故,应及时切断电源、气源、水源,向教师报告,并保护好现场。

七 凡丢失、损坏实验室设施及物件,应主动说明原因,写出书面报告和检查。并按《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》酌情处理。

八 实验结束后,应清洁实验室环境,整理实验用具,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
实验室安全守则

一 实验室内严禁进食、吸烟,化学药品严禁入口,实验完毕后须洗手。进入实验室应穿好工作衣。

二 实验室内严禁大声喧哗、嬉戏和随便走动。

三 实验前应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,并应熟悉操作规程,严禁无序操作。

四 使用有腐蚀性药品时,应特别小心,切勿溅在皮肤和衣服上;使用有挥发性试剂时应在通风条件下进行;使用有机溶媒时一定要远离火焰和热源。

五 有毒、腐蚀性试剂用后废液应进行减毒和中和处理后再进行排放,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或垃圾筒内。

六 实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使用结束后应将仪器各部分旋钮恢复原位,断开电源、水源。

七 离开实验室时要仔细检查水、电、气是否关好,并关锁窗门。

八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,严禁留人住宿。

九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防火、防盗设施。灭火器应放于明显位置,并应熟悉操作方法。要定期更换灭火器内的药粉,保证随时可用。


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

一 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丢失、损坏,均应赔偿;对损失重大、后果严重的,除责令赔偿外,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。

二 对设备器材丢失损坏的赔偿金额视具体情况做如下规定:

1、对单价在200元以下的低值物品应按原价赔偿。

2、对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,丢失损坏零配件的,按零配件价值赔偿;局部损坏可修复的,赔偿修理费,损坏后性能显著下降,功能受到一定影响,但尚能使用的,赔偿修理费外,还应酌赔原价的10~15%;因损坏丢失部件而致设备报废的,应按新旧程序合理折旧后计算赔偿比例。

3、故意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者,按原价赔偿。

三 损坏或丢失器材而无人愿意承担责任或责任不清时,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。

四 实验过程中由于不可避免原因,如年限已久或其他无法避免的因素而损坏时,将所损坏物品交实验管理科认定后可免于赔偿。

五 严禁私自拆卸设备器材的部件,由此造成损坏者当事人照价赔偿。

六 损坏丢失单价在200元以下的器材者,由实验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,报实验管理科备案。200元以上设备由系(部)提出处理意见,报实验管理科审查并上报主管校长审批。

七 赔偿责任一经认定,由赔偿人执赔偿单随时向学校财务处交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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